資料:1941年7月12日《大公報》第2張第6版
燈火管制演習
定廿一日起舉行
一連三日或繼續至四日
同時舉行防空燈罩試驗
燈火管制演習日期經已決定,據防空處副處長柏高於昨日下午三時半代處長史柏堅主持招待記者會席上,發表談話稱:燈火管制演習,已決定於本月二十一日日落起舉行;至二十四日日出時始行結束。演習時間共三晚,如成績不能使人滿意,或將繼續舉行四晚,務求獲得良好成績。此次演習之舉行,已獲得政府當局批准。至於演習之詳細規則,日內將正式公布,不過大致將與以前所舉行之各次演習相同。演習將於二十一日日落時自動開始,屆時全港燈火須一律加以管制,故居民須於事前作管制燈火之準備,以免臨時周章。同時幸勿待警報發出後,始遮蔽或熄滅燈火。致於法例方面,更有一事須注意者,寢前須注意窗戶確已遮蔽妥善,燈光不致透露於外;早起者須注意時間,太陽約於六時半始出現,六時半以前仍不可使燈光透露於外。此次演習暫定一連三晚,故居民當切實與政府合作,使演習能獲得良好成績,則演習可如期結束,否則須繼續舉行,或將造成更大之不便云。
柏氏繼謂:在此次演習期內,九龍各區防空救護員將參加集體演習,本港方面則分區演習,防空救護員所演習者為實際服務工作,如通訊及救護等。除防空救護隊演習外,防空處在燈火管制演習期內,將舉行防空燈罩試驗。此種防空燈罩已為倫敦方面所採用,套諸街燈之上,可使燈光不致向上透露,試驗燈罩將在灣仔莊士敦道及洛克道舉行,如試驗成績良好,將來當多製此種燈罩,以作遮蔽街燈之用云。關於防空救護隊之編組進行,柏氏謂頗為順利,但防空救護員名額仍未募足,尚須增募二千人,電單車服務隊人數亦未募足云。柏氏希望本港各界人士踴躍參加防空救護隊,為地方服務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