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防空當局進行 設空襲警報站

資料:1941年9月15日《大公報》第2張第6版


防空當局進行
設空襲警報站
如遇空襲即用汽笛示警
被炸損壞則用電話通知

本港防空處決定以汽笛為空襲警報,故港九各區經已設立空襲警報站,於敵機進襲時,即鳴汽笛示警,關於警報機遭損壞後,如何傳達空襲警耗一層,亦經擬定辦法。據防空處副處長畢高語記者稱,本港空襲警報機若遭損壞,將不採取重慶方面之辦法,以汽球示警。屆時只由防空總部以電話通知各區防空站之防空救護員,由各救護員鳴警笛或以其他辦法通知市民,使之趨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