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1948年6月25日《華僑日報》第1張第4頁
中區C段
防空救護員
廿八發補薪
政府日前公佈英廷批准發給民事防衛人員之戰時服務薪給及恩俸後,中區C段長鄭劍華,曾往庫務署接洽,辦理發給手續,現定於本月廿八日(星期一)下午五時十分,在太子行庫務署發給,其未登記者,須從速向庫務司申,屆時該段各班長欲徵求各隊員叙餐,以聯絡感情,並希各隊員踴躍參加云。
東區已定七七開派
東區防空救護員戰時薪俸津,經隊長翟大光通知各隊員,七月七日及九日兩天,到灣仔二號警署內,原日該隊情報站領取。七日(星期三)發給者為東區ABC三段隊員及情報站電話員,九日(星期五)發給者為DEFG四段隊員,凡已報名者,須於該指定日期,下午五時三十分到二號警署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