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1940年4月3日《大公報》第2張第6版
燈火管制
大演習
各燈塔一律熄滅
大規模之燈火管制演習,經定本月十一至十二日舉行。當局為使此次演習獲得良好成績起見,除曉諭市民屆時切實與政府合作外,並決定屆時實行封鎖本港東西港口,禁止船艇出入,以免船艇之交通燈破壞燈火管制之制度。同時若干燈塔及浮標之燈火,屆時亦決暫行熄滅,直至十三日晚始行再開。各燈塔及浮標燈火之須熄滅者,已由海港局公布如下:橫瀾島燈塔、達康角燈塔、高連臣角燈塔、南鯉魚門及北鯉魚門燈塔、老鼠排燈塔、北航道浮標、中航道浮標、南航道浮標、青衣島燈塔及長洲燈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