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1934年11月9日《工商晚報》第4版
本港舉行防空大演習本港當局定本月廿號星期二下午七點鐘、操演飛機攻襲香港之短時間試騐、屆時鳴炮三響示警、(即如懸掛第十號風球所鳴之炮)、隨即放火箭三枝、復由各船鳴放汽笛、各街燈及各顯露之燈火均熄滅、如天氣適宜、則有一隻或多過一隻之飛機、飛在本港空中視察情狀、復用探海燈照射、以偵察飛機、居民人等各宜週知、以免屆時惶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