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1936年8月27日《香港工商日報》第3張第2版
應付非常時期
本港防空設備已佈置完妥
一切與世界各國相同並無嚴重性質
防空設備之詳細計劃日內即可公佈
戰事發生、空中轟炸慘酷情形、使人觸目驚心、談虎色變、近世各國、已亟亟於空中防衛之設備、本港政府當局、為準備應付非常時期、保護居民性命安全起見、近已加緊各項防空工作進行、政府當局之防空工作、其進行種種情形、業經先後詳載前報、頃據官方消息、關于本港遭受敵人空中襲擊時之保護居民平安之設施、已預備完妥、查此種設施、並非含有特種嚴重性質、不過亦如其他各地所應有之防範而已、關于防空設備之詳細計劃、日內即可公佈、現時世界各國對于其領域各處重要地方、均有此種防空之設備措施、故本港實不能例外、至于此種設備之性質、各地均一致相同、並非專為避免敵人攻擊而設者、實為應有之防禦工作之一部份、不特本港如此、星洲方面亦如是也照目前國際軍事情形觀察、倘將來不幸一旦戰事發生、各國當以空軍為主力、空軍之戰爭目標、雖僅為對于軍事之障碍物、但不過在必要時、不得不將民居一同轟炸者、是以現在都市居住之人民所最畏懼者厥為戰機拋擲炸彈、及施放毒氣等、是以苟遇敵機襲擊時、居民必須注意下列各點、(一)當敵人施行空中襲擊時、由輪船鳴笛發出警號、居民聆耗、應即趨避、(二)居民中如無特別任務或事故者、應安坐屋中、不可外出遊行、直至再發出敵人退走之報告時、方可自由行動、(三)如遇敵機施放毒氣時、居民應分散各處、避免聚集一處、倘有特別防毒設備之屋宇則可例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