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1938年1月11日《香港工商日報》第3張第3版
第五次公開防空演講
「個人防毒法」
海軍少校德格拉斯主講
本港防空委員會主辦之公開防空演習、昨日下午五時半、在灣仔告羅士打道海軍俱樂部舉行第五次演講、題為「個人防毒法」、由海軍少校德格拉斯主講、原文譯錄如后、
遇毒氣應面順風方面
防禦所有作戰毒氣之有効辦法、百份之百、在乎兩點(一)個人、(二)防毒面具、在前次演講時、余曾言及當敵人施放毒氣時、吾人苟處室內、所有門窗、均已關閉、則尚有數分鐘時間可以戴上防毒面具、此已經化學國防委會試騐証者、但須知此點并非對處一露天空曠地者而言、亦非對於芥子毒氣或起泡毒氣而言、關於芥子毒氣等、下屆演講、余將詳細言之、現且就露天處之防毒辦法一言、苟汝嗅覺有特別氣味、宜立將呼吸忍住、面順風方面而立、帶上防毒面具後、然後呼氣、關於面順風方面、因苟汝逆風而立、當帶上面具時、汝之面具將充滿毒氣、汝將之帶上後、開始呼吸時面具內之毒氣將被吸入、甚為危險、此種瑣屑知識如遇空襲時不宜仰望、在避難所內宜靜坐、遇毒氣時宜向順風方面而立等似屬輕微之事、但實為防毒之基本知識、任何人均能買一汽車、但非任何人均能駕駛汽車者、防毒面具亦然、任何人均能購置一防毒面具、但非任何人均能使用一防毒面具、蓋苟缺乏基本知識及訓練、實不能充份利用防毒面具也、
戰時長髮長鬚應剪短
遇毒氣施放時、口、鼻、眼、為防衛上最重要之部份、一遇毒氣、第一步防禦工作為取出面具、繼將帽子除去、——此點似屬瑣屑、但雖知遇事往往流於張惶、余固曾見人將面具加諸水松帽上者、對於婦女、余應向之勸告、在戰時不宜戴難除去之首飾或帽子、同時更應將頭髮剪短、因有長厚之頭髮、垂於腦後、甚難使面具與頭部適及緊貼者、至男子則不宜有長鬚、亦因面具未必能包蓋長鬚、使不漏風者、苟因鬚髮使面具不能緊貼、毒氣便可乘隙侵入、使面具失效矣、
防毒面具帶上法
至於帽子、余以為在露天處、吾儕應戴小鋼盔、如無鋼盔、最低限度亦須備有一水松帽、(即白通帽)因高升之物體必下降、高射炮彈、榴霰彈高射空際後、必復跌下、故須有帽以抵擋之也、現且繼續言帶上面辦法、即除去帽後、將呼吸忍住、須向順風方面、用兩大拇指將面具撑開、將下頷申入面具內、繼用大拇指及食指將面牽過腦後、如是口、鼻、眼、三重要部份均受保護、至是、可作深呼出、然後可用手將面具細按、使與頭部緊紮安適、扣緊扣帶而止、至是可以靜坐、至汝相信毒氣已過而後已、
防毒面具解除法
非經試驗悉毒氣已過、不宜冒昧除去面具、試探毒氣之法至易、祇須在面具之近下頷部份、押入兩指、使面具有小隙、然後用鼻輕嗅、苟無氣味、知毒氣已過、自可除去面具、苟毒氣未過、可立將兩指拔出、作深呼出一二次、不可移動面具、必要時(如因患近視等)、可以架眼鏡、但眼鏡之框必須屬幼金屬絲者、粗壯之玳瑁框、足使面具不能緊貼首部故不適用、聾者亦足加上普通之膠耳塞子、關於個人之防毒方法大致如是、現且一言防毒面具、
防毒面具之構造
余已曾言及、防毒面具有軍用民用兩種、現且先言軍用者、所謂軍用者、乃供軍隊、警察、消防隊、救傷隊………等公務人員之用、其構成有消毒劑及濾氣器之貯藏器具、面具一具、連接之皮喉、其接口處雖絕不透風、放帶面具之人、吸入者全屬經過消毒濾清之氣、貯藏器構造極為簡單、祇為一鉄管、中有碎炭數層、可吸收毒氣、此外更有濾紙數層、可防烟氛侵入、此器之貯藏可供六十小時用、如過期或損壞時更換甚易、至於扣帶、乃為有紳縮之膠帶、以便適合大小頭顱、面具可為大號、普通號、及小號三種、每種均能適合普通人用、眼鏡乃用不碎玻璃製者、可以除出更換、因眼鏡關係視官、至為重要、故對於眼鏡必須盡量保護、
防毒面具之試驗
民用防毒面具為供不參加空襲時防禦工作之男女使用、彼輩須帶上防毒面具、靜處室內或避難所內、直至毒氣過、其消毒劑貯藏罐較軍用者細、故保持防毒時間不若軍用者之久、構造則完全相同、試驗面具之法、為在帶上後將膠喉中部用指將之緊按、如仍能呼吸、則面具必須修理、如不能呼吸、則面具方屬完善可用者、防毒面具乃用以防止作戰毒氣之用、其他意外之毒氣如氱化炭氣(因缺乏養氣生者、唯一補救辦法、為利用人工呼吸器)、則不適用、防毒面具為救命工具、救貯藏理應慎重、不用時宜藏袋內、且宜時加打抹以免潮濕、配帶方法、則宜平時加以練習、以資純熟、可免臨時慌惶失措、最後余應曰、如能使用得宜、防毒面具實為防止毒氣之有効工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