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1938年5月30日《天光報》第4版
今後防空演習
發出警報
即將燈火管制
決不預先通告
檢討居民防空成績
本港對于防空方面、有空防設計委員會之設立、燈火管制、曾經數度舉行、所得成績、甚為美滿、前數次舉行時、當局皆預先通告、使本港居民得於屆時將燈火熄滅或掩閉、惟現空防設計委員會、對於此種規定預先通告辦法、認為不甚適合、以後對于燈火管制、將不預先通告、本年六月或七月間、將舉行試騐、屆時當局將發出一種警號、本港居民到時一聞此種警號、即須將燈火熄滅、以觀結果成績如何、蓋不預先通告居民、使居民得知管制時期者、因凡在戰事之發生、敵機來襲、是沒有一定時刻、為使居民以後一聞此種警號、即將燈火熄滅起見、以後之防空演習、將不預先通告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