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防空演習 擬在農曆歲晚舉行

資料:1938年12月28日《大公報》第2張第6版


防空演習
擬在農曆歲晚舉行
告羅士打為警報站

本港防空委員會、于去月曾賡續舉行定期與臨時燈火管制各一次、所獲成績未為滿意、茲據半官方面消息、防空當局以上月燈火管制演習、未見進步、原因厥為居民未能與政府合作、根據日前所頒布管制則例、則凡屬違例亮燈者、可處以千元罰欵、不過政府不欲遽然執行、據調查所得之報告、違犯者以小食物店、俱樂部、及未有男性居住而婦孺又不識字之住宅、佔大多數、警方現已將此項違例店戶登記、由防空站人員、分頭按址警告、並將今後施行防空工作、詳加解釋、務使家喻戶曉、以收宏效下次燈火管制、如有可能、則于農歷歲杪舉行、今後演習時間尚多、望居民加以注意、作必要之準備、月前政府撥款購置沙包十萬個、佈置完妥、將來舉行大演習時、此類沙包、亦為演習工具之一、警報站設在地點、已積極尋覓中、將來總站地點、則決定在告羅士打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