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1939年1月13日《香港華字日報》第2張第3頁
防空總監談
本港整個防空計劃
從經騐所得避難壕收效最大
政府將在各區曠地大量挖掘
必要時大建築物亦作避彈室
在現代科學化之戰爭中、空襲為主要的取勝之道、是故空防實為國防之最重要部份、本港當局、在國際風雲動盪之今日、備極注意於防務之增厚、尤注意於空防方面之建設、一切增厚防務之計劃、均已次第完成、未完成之部份、亦在積極進行中、從本港政府之努力防務建設一點視察、香港將來縱使不幸遭際非常、似亦可因有所準備而得告安全、然而本港之防空建設、究已達到何種階段、若使在非常時期、敵機來犯、投下重量炸彈、毒氣及燃燒彈、則本港情形、將告何似、究有何法足以保証安全、此實為本港人士所欲知者、記者昨晨特為此事走謁防空總監史蒂爾柏堅斯、根據史氏之談話、本港之防空步驟、似已完全實施、而凡所以保障民眾安全之措施、皆已有所準備、茲錄史總監與記者之問答如下、
設避彈壕保障市民生命
記者問、政府是否進行設備防毒室或避彈壕、史總監答、保護市民之主要設備為避彈壕、政府將在各區曠地挖掘、民房之附有花園者、在非常時期、宜在園中挖掘避彈壕、問、政府何以側重於避彈壕之建設、答、吾人之所以注重避彈壕者、實由於中國及西班牙戰爭所得之經驗、在該兩國中、民眾死於直接中彈者甚少、而被斷垣碎瓦所壓斃者、實佔多數、誠以被炸彈直接擊中者成份甚少也、問、私人方面、將須被徵用其行址及工廠以作市民避難所否、答、然、政府經已調查適宜於設避難所之建築物、問、本港之大建築物如匯豐銀行、告羅士打行等、曾否被政府指定為可作避難所之用、答、所指之各大建築物、多已有所準備、其土庫多已準備闢作避彈室、以備其職員及住客居住、政府衙署之適合作避難所者、將來亦改作市民避難所、問、究能否設備充份避難所、盡行容納本港市民、答、此則須視乎市民之動向、始能決定、換言之、則在非常時期、本港居民究仍留本港抑大部份返鄉、容納一千二百五十人之避彈壕、約佔地一英畝、政府既準備建設避彈壕、準備實施疎散市民計劃、大建築物亦準備設避難室、相信在非常時期內、本港可有充份安全地點以容納本港居民、
空襲期間市民宜居戶內
問、在空襲期間、市民寧留居戶內、抑或集中於避難室、答、應宜留居其屋內、問、商店及住戶之設置防毒設備者、是否須自行負担費用、抑由政府予以補助、答、凡純屬私人方面者、則一切費用須自行負担、若與本港大眾有關係者、則政府將予以補助、但其建設計劃、須於事前呈請政府核准、問、防毒室及花園避彈壕之建設費、約需若干、答、若使一房間不致被毒氣侵入、費用僅約一元、十尺長之避彈壕、可容六人、若用新材料建築、約需一百元、問、本港商人及工廠對於避彈壕之建設、是否與政府合作、答、然、僱員在一百人以上之商行、皆已合作、而該商行等之司閣人、多已獲得訓練、問、本港現有政府避彃壕或私人避難室否、答、目前尚未有政府避彈壕、私人防空室則已有兩所、問、請問防毒面具之供給、答、政府對於防毒面具供給問題、備極注意、問、政府將來對於屋宇建築是否限定須加上防毒設備、答、此究由設計師決定、目前本港建築設計師決定、目前本港建築設計師多已建議顧主加建防毒設備、政府衙署、新建者皆設置防空設備、
非常時期疏散人口計劃
問、本港人烟稠密之區域則將如何、答、該項區域之居民、須移居避彈壕或疏散、若兩項計劃皆不可行、則在該區堆置沙包、以作避難所、問、政府有無準備疏散華人居民至新界或附近島嶼之計劃、答、政府現正在考慮疏散人口計劃中、問、關於英籍婦孺疏散問題、已擬定計劃否、答、目前尚未決定計劃、問、如何對付燃燒彈、答、防空當局經已舉辦各防空班、現在尚繼續舉辦、關於燃燒彈之防空常識班、藉以灌輸常識於民眾、最近英國曾作試驗燃燒彈可繼續燃燒十分鐘、至十二分鐘、但以滅火筒撲滅、則可於兩分鐘內將之撲滅、燃燒彈不能以水將之撲滅、故家庭內宜備滅火筒、另一撲滅燃燒彈之方法、可用沙將之撲滅、燃燒彈每能洞穿屋背、落至室內地板上、然後焚燒、故空襲時室內之惹火品物、宜設法移去、問、本港消防局將否擴充、藉以應付空襲時之多處火警、答、消防隊將來在隊員及設備兩方面、將大事擴充、問、本港現有警報機若干、答、共有十四具、空襲信號將為緊急繼續聲浪、連續三分鐘、解除信號亦為三分鐘、但聲浪穩定、而不間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