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防空設備處續徵 消防補充隊員

資料:1939年9月11日《大公報》第2張第6版


防空設備處續徵
消防補充隊員
現有百五十人訓練良好
應戰時需要再徵三百名

本港防空設備處組織之消防補充隊,現有隊員一百五十人,加緊訓練,規模已具,成績亦佳;且特備小型救火機一種,出發時可拖帶於汽車後面,救火時可用手推進止,特別適用於港九各處橫街窄巷中。今已訂製多具,正在運港途中,將來萬一戰事來臨,在空襲下發生火警,該隊工作,關係異常重要。最近海面商輪「納波」號失火,該隊初級隊員二十五人,隨同消防警輪出動赴援,帮助撲滅火頭,實習結果,尚稱滿意。雖見各隊員對於消防工作已有成績,但目前人數尚未足額,仍擬繼續徵求隊員約三百名,增加該隊實力,以應戰時需要。查該隊隊長名布力,香島分隊長格廉梳,九龍分隊長陳萬洪,機械顧問何威露。如遇空襲時下令動員,每個危險地點,將派出隊員約三十名駐守;每班輪流當值三人,後備二人。香港方面徵用舊二號警署為隊員集中營部,九龍方面地點則尚在選覓中,每日操練時間在下午放工後,每個隊員經過四十小時之操練,即告畢業。至於電話司機生,及運輸車與救傷車之司機,任務亦甚重要,現仍徵求人材,如有女性應募者,亦表歡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