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大規模燈火管制 定期本月廿二晚間舉行

資料:1939年9月16日《香港工商日報》第2張第1版


大規模燈火管制
定期本月廿二晚間舉行
居民宜先準備燈火掩蔽工作
交通管理嚴厲車輛特別小心
防空處通告全港防護員出動

本港整個防空計劃、業于日前、經當局宣佈、對于建築避難壕之議、則拘于本港環境、難以實行、但對於各種演習、則現仍計劃、頻密舉行、以促成居民防空智識、各種演習中、現又將舉行其最要之燈火管制演習、其日期聞經已確定、其實施辦法、亦大致就緒、茲分誌如下、

交通車輛小心停駛
據接近防空當局消息、防空設備處現計劃於本月杪舉行之大規模燈火管制、現已確定在本月廿二日晚間舉行、其施行辦法、與上次舉行者、並無大別、惟此次演習、對於管制時之交通管理、恐特加注意、因上次演習時、各種車輛、仍多發現不依規定停駛者、此種現象、假于真空襲時、實至易惹起危險、且更加妨碍防空工作進行、此次聞倘再有發現、則不特司機應受規例之處分、即車中乘客、亦有責任、

管制燈火須知要點
查上次燈火管制舉行要點、約如下列、本次亦將遵照而行、望居民切實留意合作、(一)舉行時間不預佈、以警報為訊號、由空襲警報發出為開始、至解除警報發出為終止、(二)熄滅或掩蔽室中燈火、不使外露、(三)汽車前燈及內燈熄滅後、燈用深藍布掩蔽、(四)手車及單車等車輛燈火須熄滅、上述各種火處置、限在警報後五分鐘內完成、故須於是日日落前、即應預備完妥、以免臨時周張、致干違例、

防空員準備齊出動
查本港防空救護員、最近繼續徵求參加、較前人數、業已大增、舉行燈火管制時、將全體出動服務、故其崗位、將益較上次舉行時為勻密、防空設備處、昨已發出通告、各防護員是日工作要點、聞該通告中、最重要之點指明防護員、須協同其他防空人員、查視居民熄滅燈火工作、倘發現警報發出已久、燈火仍明者、即將其登記、以備控案處罰、居民務認真注意、又上次燈火管制演習時、同時並舉行其他如消防、防毒、探空燈等項演習、及飛機表演等、但本次仍否同時舉行、則尚未決定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