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燈火管制演習 下次為強制執行性質

資料:1940年4月5日《香港華字日報》第2張第3頁


燈火管制演習
下次為強制執行性質
防空總監昨公布遮掩燈光辦法
違例者決重罰市民務須注意

大規模之燈火管制演習、已定本月十一晚舉行、此次演習、為強制執行性質、市民於演習期內、務須依照燈火管制則例所列辦法、實行管制燈火、否則當由當局予以起訴、按律治罪、此點市民當予以注意、須早作準備、以免臨時張羅、致觸犯法例、至於此次演習時間、當局事前將不宣布、因本港已舉行燈火管制演習多次、市民對於管制燈火、應已有所準備、空襲警報發出後、須即行管制一切燈火、此次演習、將分兩次舉行、以前演習僅舉行一次、故在此次演習期內、市民於第一次解除信號發出後、仍須注意於第二次空襲警報之來臨、關於演習期內市民所應注意者、據防空處昨日公布如下、

四個時間
此次燈火管制演習、在本月十一日黃昏至十二日凌晨期內舉行、演習期內、可分四個時間、市民對於該四個時間、須加以注意、庶使得以依時管制燈火、該四個時間如下、(第一個時間)、由日落至第一次警報發出、(第二個時間)由第一次警報發出至第一次解除信號發出、(第三個時間)由第一次解除信號至第二次警報、(第四個時間)由第二次警報至第二次解除信號發出、

車輛燈火
在上述之四個時間內、有數點為市民所應注意者、在第一、第三、及第四等三個時間內、一切車輛之燈火、(包括車尾燈)須妥為遮蔽、始得照常行駛、在第二個時間內、一切車輛須暫時停駛、電車之燈火亦須依照上述辦法、妥為遮蔽、在第二個時間內、亦須停駛、但須在車頭及車尾安設紅燈一盞、在演習期內、海軍、陸軍、空軍、防空處、警察局、救傷隊、及其他必需的車輛、不受暫時停駛之限制、但仍須遮蔽燈火、

大小船艇
在第一個時間內、港內之大小船艇、須妥作管制燈火之準備、俾於警報發出後三分鐘內、即能管制燈火、航行時船上之燈火、須減至最暗限度、但交通燈仍得照常放亮、在第二個時間內、船艇之一切燈火(包括交通燈等)須完全熄滅、任何船隻、於第一次警報發出時、如適在航駛中、應即駛至最近之安全停泊地點、在航駛時不必熄交通燈、但停駛後、交通燈即須熄滅、在第三個時間內、船艇交通可照常恢復、交通燈須照常放亮、但船上燈火須熄滅、或減至最暗度、在第四個時間內、船隻仍可照常行駛、交通燈仍須照常放亮、但船上燈火須一律熄滅或加以遮蔽、由十一日日落起至十二日日出止、港口暫行禁止船隻出入、

碼頭船塢
在第一個時間內、碼頭及船塢之燈火、如係不能於警報發出後三分鐘內熄滅者、須預先熄滅、在第二時間內、一切燈火(包括指示船隻交通之燈火)、須完全熄滅、在第三個時間內、關係安全之少數燈火准予開亮、但須保証其確可於警報發出後三分鐘內熄滅、在第四個時間內、一切燈火(包括指示交通之燈火)須完全熄滅、船隻駛靠碼頭時所需之燈、仍得放亮、但須妥為遮蔽、使燈光不致各上透露、

商店住戶
在第一個時間內、商店住戶之燈火、如係不能於三分鐘內熄滅者、須預先熄滅、在第二個時間內、其餘之燈火須熄滅或妥為遮蔽、在第三個時間內、商店住戶可照常開燈、但須注意各燈確可於三分鐘內熄滅或遮蔽、在第四個時間內、一切燈火須完全熄滅或遮蔽、直至演習完畢為止、由第一個至第四個時間內、露天燈火、燈光廣告牌、及商店內陳設之燈飾、須完全熄滅、藉以減少光度、

鐵道燈火
在第二及第四之兩個時間內、火車燈火及鐵道號燈(除係指示火車停駛者外)、須依照燈火管制則例所列辦法、完全熄滅或加以遮蔽、務使燈光不致向上透射、在第一及第三之兩個時間內、須管制之燈火得以再開、但須注意其確可於三分鐘內熄滅、或加以遮蔽、以免臨時張羅不及、而致破壞燈火管制制度、

遮蔽辦法
在燈火管制演習期內、市民須注意於燈火遮蔽辦法、務使燈光不致向上透射、遮蔽燈火、須以黑色、或深藍色之物質、始能收效、不論為布或膠片、須用兩層、方能防範燈光外透、其他顏色均不適宜、且非為燈火管制則例所指定之顏色、此點市民應加以注意、於採購防空燈罩時、須指定購買黑或深藍色者、庶不致誤、

街燈管制
此次演習、係以警報為信號、空襲警報發出後、演習亦告開始、街燈同時熄滅、解除警號發出後、演習即告完畢、街燈隨即放亮、此次演習期內、街燈之管制辦法如下、(第一個時間)一切不能於三分鐘內熄滅之街燈、須預先熄滅、(第二個時間)其餘之街燈一律熄滅、(第三個時間)可於三分鐘內熄滅之街燈得以再開、(第四個時間)一切街燈須即熄滅、直至演習完畢為止、

新界方面
上列各項辦法、適應於新界方面、但因種種關係、新界各鄉村未能以空襲警報為信號、為便利計、新界各地之燈火在本月十一日日落至十二日日出期內、須完全熄滅、或加以遮蔽、庶使燈光不致透射、此點新界居民、應加以注意、俾屆時知所管制燈火、

航行注意
船政署昨日發出航行通告第八十八號稱、船政司豪為通告事、茲准海軍處來函內開、「關于一九四零年四月十一晚起、至十二早止、香港夜間舉行演習燈火管制一事、下開各處之燈號、是晚均須暫行熄滅、橫瀾、達康角、哥連臣角、鯉魚門南面、鯉魚門北面、白排、嘉士碌排、河界北面浮標、河界中間浮標、河界南面浮標、青洲、長洲內河、上述各處燈號、由四月十二晚起、將一律恢復原狀」等由、合行通告、俾眾週知、此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