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史柏堅談 燈火管制夜 居民應注意各點

資料:1940年10月26日《香港工商日報》港聞版


史柏堅談
燈火管制夜
居民應注意各點
一切燈火均須掩蔽
航輪燈亦須熄滅
防空救護員將全體動員

防空處定期由本月廿九夜日落時起、至卅一晨日出時止、舉行燈火管制、演習時間、特別延長、記者昨謁見防空總監施柏堅、叩詢以演習時期應注意之點、據謂、此次演習、微與歷次不同、希望居民宜注意日前所頒佈各點、免干重罰、在演習期內、交通車輛仍能行駛、惟須將燈火掩蔽、迄至空襲警報後、則所有車輛即宜停駛、將燈火熄滅、至解除警報後、則可恢復交通、但仍須掩蔽燈火、由廿九夕日落時起、至卅一晨日出時止、海上交通、一概停頓、僅餘天星小輪維持港九交通、但輪上燈火及航海燈、亦在熄滅之列、至空襲警報後、即停泊最近之碼頭、待警報解除後、始能恢復航行、但仍須遮掩燈火云、又本港防空當局為使港九各區男女防空救護員對防衛空襲、有充分認識起見、特下令由下星期二日起、(燈火管制演習之夕)全體動員、出巡市面、每日夜出巡時間為十二小時、由各區領袖人物、將轄下之全體救護分配為若干班、輪流出巡、等於市面值勤崗警、各救護員於出巡時間內、配足全副武裝、計穿制服、防毒面具、鋼盔、及其他一切防空準備用具等、昨經頒發、各救護員在出巡期間、防空當局並體察情形、分區舉行種種演習、屆時防空總監史柏堅及警察消防等高級長官、當分別察視、代督岳桐中將、或亦偕同檢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