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港府發表 防空計劃之大綱

資料:1937年4月24日《工商晚報》第4版


港府發表
防空計劃之大綱
在本港九龍各闢防毒建築及救傷醫院
供給防毒面具於各主要機關職員及其家屬
供給防毒衣服於救護人員及裝設防空警號

近日報章屢有港府當局關于防空之種種計劃之紀載、然皆瑣節片段、現港府為使居民明暸當局擬就之整個防空計劃起見、特將其大綱寄交報界發表、茲譯錄如下、「政府鑒于近日各報多有防空準備之紀載、故認為宜將防空委員會所擬就之防空計劃、詳細發表、使居民得以明暸此項計劃、已為政府遵照本港防禦委員會之意見、全部接納、但其何時一一實行、則有待于財政情形之許可也、防空計劃之主要節目如下、(一)在本港九龍兩地、闢建防毒建築、其地址視人口之密度而定、(二)在本港九龍、設備初級救傷醫藥所、(三)指定某所醫院為救傷之用、(四)指定某所政府機關為避毒及避炸之用、(五)供給防毒面具于各主要機關職員及其家屬、(六)供給防毒衣服於救護人員及其他防毒職員、(七)裝設防空警號、上項節目、約須費一百萬元、政府不欲增加本港之負担、故須在數年之內、方能全部實現、政府醫藥機關、已有高級職員數人、在倫敦學習防毒課程、將來回港作公開演講、指示防毒之設備與方法、政府欲乘此機會、更正最近報章所載謂陸軍之費用乃由港庫所撥出、其實並非事實、此種費用、乃來自陸軍之防禦費規定、其數目不得超過全部稅收百份之二十者、最近陸軍確實增加新式之設備、不過陸軍防禦費並無增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