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1937年12月10日《工商晚報》第4版
昨晚燈火管制施行後
瑞興公司飾櫃被擊破
警探到場維持秩序禁途人經此
當燈火管制施行後、各處商店、除酒樓飯店營業至十二時或二時止外、其餘均多提早收市、關閉門戶、而德輔道中一帶較繁盛之地點、間有未關閉者、瑞興百貨公司、自日前發現XXXX傳單後、途人每經此、多佇足門外而望、昨晚八時、當燈火熄滅後、該公司未有將飾櫃玻璃門關閉、約八時三十分、突聞砰然一聲、斯際途人以為發生何事故、趨前視察、止步圍觀者達數百餘人、後始悉該公司其中一玻璃櫃被擊破、當事發時、附近警察即到場維持秩序、并便裝華探二人、分立被擊破之飾櫃處、禁止途人經此、迨燈火恢復、圍觀者仍大不乏人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