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1938年2月26日《香港工商日報》第3張第3版
愛雲大佐廣播演講
燈火管制之需要
一旦電流截斷勢必紛亂危險異常
居民習於管制可免行此危險辦法
本月廿八日(星期一)下午七時起至十一時止、舉行燈火管制、已誌本報、本港防禦空襲委員會、為廣播防空智識、發揮燈火管制意義、俾居民明白一切起見、特請陸軍司令部參謀長愛雲大佐、於昨晚七時五十分在播音台演講、由ZBW播發、茲將原詞譯錄如后、
香港為一孤島敵機一發即達
燈火管制、或以為政府無需多此一舉者、彼輩苟以為本港需要全港黑暗時、居民即可將燈熄滅、同處黑暗中、靜待危險過去者、故現在不需舉行燈火管制練習、關於因何吾儕不能待至離空襲最後一分鐘、然後從事熄燈者、鄙人可將兩重要理由為諸君告、第一因本港為一孤島、四週無廣濶之土地、故一遭空襲、事前難以偵悉、故僅能於炸彈未墜下前數分鐘得知敵人來襲、為時之短速、實難以為禦、蓋在此短速時間、軍事機關得接探報後、實不及通佈各人將燈火熄滅也、或謂到時可立將電流及煤氣供給截止、即全港可立成黑暗矣、但需知此辦法將造成無限危險與困難、實非善法、
聲行緩光行速聞聲熄燈已晚
第二、因飛機內之飛行員可自遠得見燈光、且聲浪流行不及光之速、當飛機飛行聲浪未傳至吾人耳鼓時、吾儕陸上之燈光已為機中人所見、故若待得聆機聲、然後將燈火熄滅、實已不及矣、各位或以為縱使飛行員得見燈火、覓得方向、但飛機抵達時、吾儕已將燈火熄滅、彼將無從得見軍事目的物者、但鄙人以為吾儕應不應作如是之賭賽、各位以為飛機襲擊目的祇在軍事目的物乎、永無向非軍事目的物投彈者乎、鄙意不以為然、故吾儕實宜及早防避、
一旦截斷電流危險紛亂至多
絕對之燈火管制、當將燈火來源如電流煤氣等截斷、但此舉異常危險、吾儕試想在一人口稠密之屋內忽而燈火盡行熄滅、此時紛亂之狀態為如何、譬如醫院內、病人在最危急時期者、忽而燈火熄滅、雖候至燈火復明、而後從事醫治、其危險為如何、或吾人處升降機中、忽而電流停止、將機停滯中途、吾人困處機內、其煩擾為如何、其他危險紛亂實不勝言、故此舉并非好辦法、在空襲之際、吾儕應冒上述之危險乎、抑應平時加以練習、使得將燈火減至僅足供吾人所必需、而敵人轟炸機不至得所利用乎、防禦空襲委員會同人、均以後者為得計也、
「照常工作」亦為防空辦法原則
「照常工作」、在一九一四年歐戰時已為英國防禦步驟之基本原則、今日之防空辦法、苟行之得宜、亦不越乎此點、吾儕明乎此實有時加練習與政府忠誠合作之必要、關于此點、鄙人且舉瑪利醫院為例、上次燈火管制時、鄙人曾乘機飛繞瑪利醫院兩匝、各位均知該院為四面皆窗者、但該院醫生對于窗戶遮蓋得宜、燈火毫不外露、事後鄙人致電話于該院醫生、推許其燈火管制得宜後、並詢彼是否將繼續施行此種燈火管制辦法兩月、彼答謂然、如是之舉、正防空委會所希望于各位者也、
燈火管制辦法單簡利便易行
鄙人希望各位能如是以遮蓋燈火及窗戶、蓋祗無遮蓋之燈火有使敵得見之危險、苟有遮蓋、縱所加者祗屬薄紙一層、然除極低度飛行外、飛行員在空中實不能覩、故燈火管制、對于個人方面實非難行之事、下次燈火管制、經已見報章登載、連日亦曾有播音解釋數次、其辦法實至為單簡、實無若何不便之處、
絕對燈火管制政府實欲避免
但各位對此不應忽略、如上次演習時、有不少將燈熄後、即行就寢或出外遊行、苟如是、實無言練習可言、故鄙人請各位在下次燈火管制及以後之燈火管制時試行燈光減至適當程度後、繼續試騐、使已對此燈火管制習慣及安適、以備戰時得保生命之安全、關于上述之絕對燈火管制、政府實欲避免此舉、鄙意以為各位亦必同意避免舉行者也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