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1939年3月1日《大公報》第2張第6版
X炸羅湖事件
下週開始談判
本港單方調查已竣事
損失情形已拍照作證
新界羅湖被炸後,關於英日雙方在本港舉行談判賠償事,輔政司史美昨答大陸社記者稱:港方被日機轟炸所受損失,由本人親赴肇事地點調查,一切調查所需事項,昨(二十八日)晨已完全辦妥。調查事項,分生命.財產.土地等,此係單方面之調查,日方并無代表參加。談判日期,大概在下週開始云。
另據調查,X機當日在英界羅湖共投六彈,損害本港生命財產情形如下:(一)死八人,(二)第十一號軍事崗位後部炸平,(三)震毀停在羅湖站第七十四號及八十號三等客車廂窗門,車廂並被機槍掃射,車站車房玻璃被震破。(四)震毀羅湖至上水電話線一部,(五)羅湖上水間廣九路路基炸一孔,(六)並毀第三號機車風喉及火斗,(七)毀第四十七號橋路牌。至官方損失報告,現尚未公佈,上述各情,官方已一一拍照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