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1939年7月27日《工商晚報》第4版
舉行大規模燈火演習
假定香港今晚遭遇空襲
全港燈火一律熄滅海陸交通停頓
消防救護總動員
防空專員昨晚播音演講
本港大規模燈火管制演習、已定于今晚舉行、若無特殊意外事件、則八時以後、即開始發出警報、防空當局假定今晚港九兩地遭遇敵機夜間空襲、藉以測驗本港防禦之力量及效果、
此次演習、其規模比較過去所舉行者為偉大、今晚演習時、全港海陸交通停頓、駐港英國皇家空軍、遣派飛機巡視在黑暗中之香港、檢討燈火管制之效率、試測飛機在本港找尋目標困難之程度、同時並有數百防空防護員出動、協同檢視居民屋宇燈火是否掩蔽、此外、警察及消防隊、亦一致動員、彌敦道方面、並舉行撲滅燒夷彈演習、
施柏堅氏昨晚廣播
防空當局為使管制演習、獲得良好成績起見、事前經將燈火管制法例詳細預佈、並提示各居民對于掩蔽燈火之各要點、使各遵守、防空當局深切盼望全港居民切實合作、並實施懲治法例、對于違犯燈火管制法例者、決處罰一千元以下之罰金、防空設備專員施柏堅、特于昨晚在ZBW無線電播音台、舉行播音演講、對於燈火管制演習、作詳細解釋、
居民應該注意各點
茲將防空設備處發出之通告錄出、用為全港居民之備忘、「演習開始、電警報機即發出乍高乍低嗚嗚之聲、繼續三分鐘之久、所有街燈、隨即熄滅、及演習既畢、電警報機發出劃一之聲、繼續長鳴三分鐘之久、所有街燈隨即放明、居民應注意之點如下、一、勿使燈光露出屋外、其法如下、(甲)將所有不必需用之燈光熄滅、(乙)用黑色或深藍色之布罩遮蔽其餘燈光、(丙)將簾幔垂下、或用深黃色厚紙表貼窗門玻璃亦可、二、車頭及車內之燈光皆須熄滅、車旁及車後之燈光則須用深藍色布兩層遮蓋之、三、手車、單車、舢板、及小販之燈光、須即熄滅、四、電手筒及無遮蓋之燈光、若無藍布遮蓋、則一律禁止」、
假定中區發生大火
防空當局今晨再四致意全港居民、留心警報聲音、慎自掩蔽燈火、將來當局懲治違例居民、處以千元內之罰金、決不寬假、在于警報期內、燈火熄滅之時、各種交通車輛、倘續駛行、不特易生危險、且足以妨碍各種補助防空演習之進行、故屆時須一律熄燈停駛、否則、亦當違例論、有如上述、被嚴懲罰之可能、一般有車階級、對此至宜注意、今晚防空演習、并將假定中區某處、發生大火、以動員全港消防、防空人員、前往灌救、此幕為是次防空演習、最動人之一幕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