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今晨九時至十時 油蔴地區演習防空

資料:1939年12月17日《大公報》第2張第6版


今晨九時至十時
油蔴地區演習防空
希望居民無事切勿外出
防空總監昨招待新聞界

今晨九時至十時間,油蔴地區將舉行首次白晝防空演習。八時半後,防空人員將全體出動,實習戰時受空襲之各種準備。今晨油蔴地區,將有四處地點(遵防空當居之囑,嚴守秘密,一俟演習完畢,然後公佈)中敵機炸彈,大約中彈地方為文化機關,公眾場所,軍警要區或煤氣鼓等要點。在中彈地方,將演習救護。於一小時內,演習各種技能,則其匆忙可見,亦惟用最高之速率,方能應付也。

施柏堅昨招待記者
昨日上午九時,防空監理處特為此事招待中西報社記者,解釋一切。茲將談話及書面談話分錄於後。施氏首稱,歷次夜間防空演習,有等居民為好奇心所驅使,聯羣出觀,此不特有礙交通,抑且有礙防空人員之工作。茲者白晝防空演習,預料街上行人當較夜間為多,本人鄭重聲明,於明日(今日)上午八時半以迄十時半,在此時期內,油蔴地區居民不宜外出,各種車輛,如能不駛經油蔴地區者,則不宜駛過,如必須駛過者,則宜聽任防空救護員或交通警察之指導,庶免僨事。演習之日,幸為星期日,且所規定時間,亦祇一小時,為時甚為短促,想不致發生何種不便也。

即午開會審查結果
關於人員之支配及成績之搜集,施氏又云:防空人員之支配,在書面談話稿內已有詳細之叙述,茲不必再贅言之,但關於防空訓練班所造就之人材,今番實得一機會,予以實習矣。政府不惜巨資,設班練防空人員,所希望能於緊急時得以効力,故彼本人希望全港防空人員,對此次之白晝演習,勿等閒視之。演習成績如何,將於明午(即今午)在署召集上級人員研究各方報告,俾知此次之演習為優為劣。優則據以為準,劣則從而改善之云。

防空演習有關軍事
茲再錄施氏所發表之書面談話如下:「此次防空演習,與本港軍事當局所舉行之軍事演習(紅藍兩邦交戰),有連帶關係。該「假想戰」已於本月十二日開始,紅國軍(本港)已動員陸軍及潛水艇與及飛機,以備藍軍(假想敵軍)之攻襲。此時藍軍已據得飛機根據地,所有沿岸防禦工事,及市內均已宣佈施行防空準備。軍事當局接得可靠情報,謂藍軍空軍,將襲九龍,屆時藍軍飛機將投下巨彈.燒夷彈及毒氣彈。又假定今日上午九時,紅軍軍事當局接得情報,謂藍軍飛機迫近,假定敵機飛經油蔴地區,防空當局據報,乃發出防空警號示警。至此次演習之最要目的,乃在測驗:(甲)防空救護員對其在戰時職責之學識與及各救護員之正確工作;(乙)防空救護員對於損失報告準確程度;(丙)交通聯絡之組織;(丁)各防空部份人員馳往災場之速率及其開始工作之速率。演習時,假定四處發生意外事件,由九時起,每隔十五分鐘發生一次。上述四處,分別遭受巨彈.燒夷彈及毒氣彈之侵襲。至假定發生事件地點,經已指定。在演習之前,未能發表。」此次演習,悉由施氏本人策劃一切,其本處轄下人員,將分別就任演習時裁判員及災場設備人員。演習地點除主理演習各人員知悉外,各參加演習之防空人員,均未得悉。

災場中人員之任務
演習時,將假警署作為演習之情報總部。至災場中人員之任務,則為依照該處擬定之計劃進行佈置各假想災場,並與童軍總監磋商,酌派充份人數,充當假裝受傷人等.送信人員以及其他運輸工作人員。災場人員演習時,並負責分發各防空救護員防毒衣.防毒面具及空襲損失報告書。演習完畢,負收回物件之責。至各演習時裁判員,在各災場演習之前,偕同災場設備人員,前往查勘,並對各防空救護員作簡略之解說。一聞爆炸之聲,由裁判員通知各參加演習人員,在就近地方,用電話將其所得演習詳情,呈報總部。各派出工作之裁判員,均有童軍一名隨從工作。留在情報總部者不在此例。裁判員之任務如下:(甲)紀錄爆炸之時間;(乙)紀錄防空救護員到場時間;(丙)對各救護員解釋災情;(丁)隨同救護員前往附近設有電話之地點,將該救護員發出報告之時間錄下,紀載其報告之詳細;(戊)報告災情,紀載各防空工作人員到場之時間。關於消防隊則須紀載其開始施用滅火工具之時間,並注意各防空工作人員之工作結果,並將有利於來次演習之各點錄下。又在警署(即演習情報總部)派有裁判員兩人駐守,其任務如下:(甲)紀載得接報告之時間;(乙)紀載分發與各防空工作人員之訊息之時間;(丙)向各區救護員索取其報告總部之報告副張,及總部發出之訊息之副張。

情報總部及各機關
為便利各參加防空救護員隨時將本區內所發生之意外事件,報告機關,計:防空處經已將各有關係機關地點與其電話號數公佈如下:

(機關名稱)(地址)(電話號數)
九龍區防空救護員曼那士少校九龍倉五八OO一
情報總部(油蔴地警署)油蔴地五八O七一搭五一O或五四五
消毒隊九龍廣華道防染處五八O七一搭五八五
救援隊及工程隊九龍窩打老道水務工場五八O七一搭五三八或五O九四九
滅火隊九龍尖沙嘴消防局五七二九五或五八一七一或五八一七二
救傷部隊(由留駐情報部之醫務官隨時指導一切)

又查所有參加演習之防空救護員,須將所發覺之意外事件報告情報總部,電話號數為五八零七一,搭五一零或搭五四五。其報告之首語,須加「防空演習」數字。如遇火警發生時,則宜直接用電話報告滅火局,電話號數如下:五七二九五或五八一七一或五八一七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