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1940年4月12日《香港華字日報》第2張第3頁
第二次大規模防空演習
昨夜發出警報三次
每次時間短促成績甚佳
中環兩地點被投下毒彈
歐戰局面、日趨嚴重、而本年度第二次大規模燈火管制、適於昨夕舉行、此意義實至重大、此次管制、與前數次不同之點、厥在其分節舉行、且由陸軍總司令賈乃錫將軍負責、警報發出時間、由陸軍部決定、故事前防空署、亦不能知悉、此舉實為檢視居民能否與軍事當局切實合作、茲將昨夕管制前後之市面情形、分誌如次、
全市商店提早收市
此次演習、因防空總監事前已叠次發出通告、勸諭居民、屆時須將燈火嚴密掩蔽、如見有燈光洩露、或在街上燃燐寸及電手筒者、將嚴加控究、故昨日居民于下午時、即紛紛準備、私家汽車於日間、已有不少裝上黑布頭燈罩、各大酒樓茶室、亦標出照常營業等標語、各大百貨公司、均通告提早于六時半收市、迨一交八時、各商店不論其是否休市、均關門閉戶、街上之煤氣燈、亦停止燃放、路上行人、寥寥可數、
首次管制只半小時
一交八時廿五分、警報嗚嗚而鳴、達三分鐘之久、居民聆聲、即紛紛將燈火掩蔽、或熄滅燈光、平日如同天上繁星之香港、迅即變成黑暗世界、各區防空工作人員、亦紛紛出動巡邏、遇有燈光洩露於街外之住戶、分別勸令遮蔽、中央警署召集警員維持秩序、此節管制期間、仍許街上車輛行駛、而行人徜徉道上者、倘發生不幸之事件、被車輛輾斃或輾傷者、司機人可免負責任、居民有鑑於此、故車路上行人、幾完全絕跡、而來往車輛、亦大告減少、
兩架飛機翱翔天空
八時五十分、在黑暗如墨之天空中、有敵機兩架侵入、翱翔偵察、聲音甚微、但迅速被港九各防空哨探悉、一時探射燈如白虹數貫、交織天空、卒將敵機尋獲、無所遁形、八時五十五分、解除警報長鳴、連續一二分鐘、演習時間、只為半小時、為本港歷來燈火管制演習之最短促者、但有不少住宅、于警報發出時、將燈火熄滅休息、雖解除警報發出後、亦不將燈火復燃矣、
舉行成績仍屬平凡
空襲警報發出後、本社記者分赴各區調查市面情況、查得此次成績尚屬平凡、未能達到理想中之目的、西營盤一帶、聚集路旁喧嘩仰觀者仍有不少、而劃燃燐寸吸食紙烟等現象、亦有發生、其他各區、仍有燈火洩露、惟救護員訓練員之調動、則極迅速敏捷、惟其臂章、則以白布為之、似不宜作防空色素也、
卅分鐘內再度舉行
迨九時四十五分鐘、防空署又發出第二次空襲警報、因居民於第一次警報時已早有準備、故成績甚佳、於最短時期內、已盡將燈火掩蔽、而將之熄滅者、更佔大多數、蓋時已夜深、屆休息時間也、空軍當局又派飛機一架偵查、至十時卅分、解除警報、
敵機投彈救護演習
於第一第二警報發出、敵機侵入後、即翱翔空際、擇目標投彈、並在中環街市側邊、租卑利街邊、投放毒氣彈、救護隊員聆訊、立馳赴落彈地點、從事救護工作、並以掃把水喉演習洗射、當第二次警報發出時、距第一次解除警報僅五十分鐘、居民均出乎意料、不意其於短少時間內、繼續舉行也、一時街上行人、頗為狼狽、但秩序尚佳、
三次警報出人意料
第二次警報解除後、一般人以為演習經已完畢、因防空總監、於日昨發表談話稱、是次演習分為兩大節、意度之、即為分兩次演習也、不料十時四十分、空襲警報又嗚嗚長鳴、居民咸出乎意料、不過於第二次警報解除時、將燈火復燃者、實極少數、僅為三數酒家及于晚上辦公之機關而已、其他住戶商店中、多已眠睡、將燈火熄滅、因而成績較諸上兩次更佳、至十一時三十分始告解除、
貨車御者違例被罰
去月五日晚七時四十五分、當本港舉行燈火管制時、有第五五六七號聯合輸運公司之貨車一輛、駛經彌敦道太子道附近、而該車之車頭、因未將燈掩蔽、被警察將該車之司機許金成控案、昨晨解由九龍巡理府謙司訊辦、由英副帮辦威倫主控、結果、罪名成立、被罰十五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