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防空當局指導防空常識 鼓勵居民建家庭避難室

資料:1940年7月15日《香港工商日報》第2張第1版


防空當局指導防空常識
鼓勵居民建家庭避難室
建築詳細辦法可向防空總處詢問
并頒布居民防避空襲方法十二點

防空當局為計劃全港居民空襲時之安全、已擬定在各曠地建築防空壕、其所擬計劃、經已呈上政府核示、料日間可以興工、惟本港居民眾多、故此種防空壕之分配、實最成問題、防空當局現已悉得有等殷富商戶、自行在其住宅附近、建設家庭避難室者、甚表贊同、且鼓勵居民效法、倘全港富戶皆能自作此種準備、則自可減少公眾防空壕之擠擁困難、利便一般民眾不少、惟建築須依防空當局之指示、效用始大、現將防空當局之指示要點錄后、(詳細建築辦法、可向防空總處詢問)、

建家庭避彈室要點
凡遇空襲時、樓宇毀塌、人命之死傷、由於直接中彈者、實為數甚鮮、考其不幸事件之發生、原因多基于廢物之傾霪、彈片爆射之所致、故凡建築避難室、須就此原則設計之、私人防彈室的建築、與防毒室不同、宜注意之點有二、(一)選擇靠近住宅之山麓、築一暗壕、(二)如經濟豐裕者、可在其住宅內、築一地底之暗室、後者較前者更為安全即不幸直接中彈、亦能作相當之抵禦、免遭浩刦、至于未來建築樓宇之計劃、無論其屬于住宅、工廠、公共樓宇、教會、學校等等、若能開始計劃建築時、增建此項之設備、當較為節省、若舊式之樓宇、欲增建避難室者、最簡便之方法、即將其固有之地窖、重新改建、惟須注意者、厥為潮濕及水浸、如是、匪特可防彈、且可收防毒之效、更可作為完善之防毒避彈室也、

指導防空十二方法
又防空總部已印備防空傳單一百萬份、將散發居民、使對于防空常識、有普遍之認識、該項傳單之內容、包含應付空襲方法十二項、計開、(一)頭腦鎮定、服從指導、(二)奔避樓下、切勿外出(三)在防空壕內、勿近窓戶開放、(四)宜將窓戶開放、但遇毒氣警報即須關閉、(五)以紙封閉窓戶、以防玻璃震碎時、飛射室內、(六)當空襲時、如在外即宜避入附近屋宇、如不及奔避、可側臥地上、將口張開、以雙手掩護頭部、(七)在戶外時、如疑有毒氣襲擊、即須屏息呼吸、各逆風處奔走、(八)如遇火起、不可驚惶、迅加撲滅、(九)移去屋內一切惹火之物及廣告招牌、(十)不可妄用電話、以致阻誤防空隊通訊、(十一)關閉煤氣管總掣、(十二)與附近之防空救護員、取得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