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本港防空當局 組織電單車通訊隊

資料:1940年8月13日《香港華字日報》第2張第3頁


本港防空當局
組織電單車通訊隊
服務期內給以酬金及車租

本港當局最近計劃徵用全港電單車、組織電單車通訊隊、利便戰時通訊、中央警署交通部、日前曾發通告、徵求一般車主、若欲投隊服務者、請自動登記、今運輸統制官、又通告一般摩托車車主、於本月十八日(星期日)上午八時半至正午十二時、各將車輛依時駛往中央警署或尖沙嘴警署、聽候檢驗、凡屬車主自願投効防空處或醫務署、遇緊急時期、出動服務者、每日可支酬金一元五毫、另付相當車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