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1941年12月9日《香港工商日報》市聲
雲咸街口兩汽車相撞昨日上午十一時二十分、本港政府即下令徵用各種汽車、準備隨時服務、是時有第二八九號自用汽車、由雲咸街返警署、乃由巡捕官駕駛、當至雲咸街與亞畢諾道之間、突有第四九三三號聯昌洋煤之運輸汽車、由荷李活道向雲咸街而駛、雙方因閃避不及、遂至相撞、巡捕官所駕之車右輪被撞毀不能行駛、交通當局當即查究肇事情形云、